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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seKI오늘 하늘은.. 정말 맑았습니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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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2008 站在这个暑假的最后暑假没剩几天了,尽管花了两天时间去看国学大师说易经道德经,还是放不开很多事情,比如说不愿意在校内上写这个,因为不想被人看见
时隔9个月的放假,我用来缅怀了过去。发现很多人变了,其实我也变了。并非坏事,我们都是为了生存。南京这个不南不北的地方,典典型型的大萝卜无所谓性格底下,写着我们很有所谓,我们在乎很多。比起北方人,南京人的确羞于表现,坐在一起闲话着零零碎碎,谁都不知道谁在想什么,以至于我很庆幸于发现别人的日志里写着他们没有变。是啊,我很高兴我们不需要用到祭奠这个词,不管我们在忙什么,不管我们变得多世俗,我们不需要祭奠,那些存在过的,还在。
我开始打包准备离开,我还会回来,这个对我来说太重要的地方。
我也执着过很多东西,妄为过,信誓旦旦的放过一些大话,自信了很久,骄傲了很久,自负了很久,徘徊了很久。
时间一晃而过,我看着小学的照片,开始发现我记不起谁谁谁的名字,有的人跟我说,我们已经认识十年了。
我不说,但是我走的不是条容易的路,有你们在很好,至少让我偶尔觉得,想回去看看谁。
我还记得低头看藏在课桌下的漫画的日子,还记得在小卖部里面度过的体育课,还记得伴着下课铃声奔向后门的速度,还记得那几个老是抬头就差点撞上去的垃圾车。可是听说。。我们的教室看起来变小了因为我们变大了,我们的老楼要拆了因为老校区卖给别人了,我们的同学聚会人没多少人了因为都不在国内了。。。
我也许是太闲了。。
我也许是太无聊了。。。
没有我还是很骄傲我有值得缅怀的过去,有想想东西的时间,有想想东西的大脑空余。还有些叫得出来的朋友。
我没有看清很多东西,没有懂得很多东西,没有放下很多东西,在这里,我还是有很大的脾气,还是很任性想干嘛就干嘛,还是想要别人迁就。
嘿嘿,但是我很聪明,会迁就回你们哈哈,我不是孩子了。
我看见我手上的茧换了位置。。我该戒戒网了。。 7/11/2008 넬 - 멀어지다5/21/2008 오늘 하늘은.. 정말 맑았습니다..^-^삼가 고인의 명복을 빕니다.
希大人消失了很久。。
所以很久没见,然后就是突如其来的一封一个错别字都没有的感谢文。。说谢谢很多人,不像他说的话,但是很像他的风格,真的都会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也从来不会忘记站在自己身边的人们。。最近很多事,多的是足以把这件事比得不值一提的很巨大很悲伤的事,但是这件事还是渐渐的在变大。。真的是没有一天可以安安静静得过去。。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也确实做了点什么,但是心情还是一成不变。。别再搅进我的生活了。。
只是想说希望爷爷会去很好很美丽很幸福的地方。。希大人真的没有很不争气
谢谢你很善良的让我只是做了花瓣,我也看见今天很晴朗的天空了
啊,加上今天丢掉但还记得的
2008년에 좋은 일만 가득세요♥ 8/8/2007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有太多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站在他身边的朋友。。。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脾气坏但是照样有很多人喜欢他。。。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虽然傲慢无理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好人。。。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很多人愿意等他。。。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12点之前回家。。。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有希真姐姐。。。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可以按自己想的弄自己的形象。。。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漂亮。。。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受过伤还是很好的人。。。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不喜欢BOBO。。。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愿意说出自己的心情。。。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韩庚。。。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会很想厚脸皮。。。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很迁就希范。。。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穿红裤子粉裤子花裤子。。。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的袜子。。。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会朝韩庚的灯牌鞠躬。。。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他会说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喜欢希大人的原因,因为希大人是希大人。。。
내가 항상 니 옆에 있으니까... 걱정하지마... 11/2/2006 如果世界是个100人的村落Work like you don’t need the money. Love like you’ve never been hurt. Dance like nobody’s watching. Sing like nobody’s listening. Live like it’s Heaven on Earth. 去工作时,犹如你不执迷于金钱。 去爱他人,犹如你不曾受过伤害。 去跳舞吧,犹如无人旁观。 去歌唱吧,犹如无人聆听。 好好的生活,犹如这是人间乐土。 ---节选自《如果世界是个100人的村落》 10/26/2006 事情还可以有另外的交代和解释等待本身是一种动态,不是实指,它可能是一种虚无。去追逐和等待一个虚无,这其中已隐含了一种不牢靠。 现在,永恒却是一永久的承诺和最后的归宿。它意味着寻最初和最后的岁月,它意味着那芬芳的四月的意象,那初春山路至亲至爱的依偎,那清晨的朝霞里甲板上的送行而后背转身来的嚎啕大哭。那撒心裂肺的岁月,那些已经成为极至再也突破不了的极至。你还可能要什么呢? 那永恒,具象又写意,如巨翼般滑过灵魂的星空,掀起过跨世的战栗。一个人,被深深埋进落叶的回忆里。 那是一场辉煌的囚禁。一个自守的圆满的封闭。它是一个永恒。你是要寻找一个归宿,一个暮色时分的终极。你在寻找落寞而感伤的秋天相依相偎,走向坟墓却变得自由与坦然的那永恒的意象。 正是这永恒的意象带给你日日夜夜的慰藉。这是托撑你全部岁月的永久大梦,是在温柔企盼中走向皈依的大梦。你由此相信了沉默无语的力量,那退却过后宁静的沉息,那温霭静谧中的托付。你成为了一个古典主义者,相信了那具有完美情操和道德风范的东方主义,它使你成为一个温文尔雅者,一个儒气十足的书卷文人。 在绝对的封闭中自满自足,为了一个永恒而信守的世纪的盟誓,并自觉为辉煌所囚禁。你想,终于有人可以承诺和信守了。你就是这信守之人 .你心安理得于一种囚禁,那使你常忆常新的瞬间,那是你抵御一切艰难曲折的深厚屏障。那道忧伤而深情的目光,是你皈依的长梦。 在永恒的意象中,你木讷守拙,安分随时。你欲以充分的古典品格而使自己成为永恒的附属和追随。你仰望永恒,用低眉敛目来使永恒的星光成为对你永恒的朗照。 你要使永恒成为永恒的朗照,首先要使自己成为一个阴影和静态的沉默。 永恒为你规划了未来的日子。你为未来提前设计了自己的一个安谧婉约的形象。 10/19/2006 It’s hard to tell that the world we live in is either a reality or a dream우리가 살고 있는 세상이 꿈인지 현실인지 알 수가 없다. It’s hard to tell that the world we live in is either a reality or a dream
8/20/2006 我們結婚吧早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我把我脆弱的心交給了你 你卻裝著不懂 又笑了一笑 點點頭接受了我這份癡心 過了多年多月又多了一天 追求夢想把我們拉得好遠 然後和平之下 我們說再見 偶而也會頭點當作連線 那一年我現在還記得 跑在原野上我們的天真 冬天時候一起吃霜淇淋 在你窗外唱歌我覺得快樂 那一年我現在還想著 成年的我們能不能回到從前 長大後 才發現 我心裏每個痕跡都是你 8/6/2006 我們結婚吧我希望我們的未來可以像天空一樣大 那我就送你一對翅膀 讓你飛到我這邊來 趕快飛過來啊
對不起 下個月開始 我不想再當你男朋友了 我們結婚吧
我未來的每一天 會不會永遠都是晴天呢 就等你的回答 我們結婚吧
我真的想了很久 這個夏天 我再也不想一個人回家了 我們結婚吧
老實說 我很想能夠再陪在你的身邊 也很想能夠再偷親你一下 能夠遇見你 是我人生中 最美好的一件事了4/13/2006 转一直不喜欢很残忍的场面,看不惯战马,刀剑,流血的感觉会让人有种很心痛的感觉。心里面很难受很难受。无极看到一半实在看不下去了,刚开始的战争的场面已经让人很不舒服,就象以前看七剑,那个什么烽火连城,不知道为什么就是难过。我想自己一定不能去打仗,否则一定是个逃兵。 永远不要战争。战争里面总是有太多的死亡,太多的触目惊心,太多的无奈。而女人总是最大的牺牲者。七剑里金素妍演的那个绿珠,还有里倾城站在城墙上说谁想看里面穿的是什么就把兵器全部放下,一瞬间聚集在城下的士兵放下了所有的兵器。绝色倾城,一如埃及艳后。可是在战争里面女人永远只是一个工具,一个战利品。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满神对倾城说,你会有最美的衣服,有天下最强的男人的宠幸,但是你不会得到别人真心的爱,你愿意吗?倾城握着从死人手里抢来的馒头睁大眼睛说,我愿意。 霸王别姬里,程蝶衣登台的那一幕挥之不去。风华绝代 IQ80以下看不懂,IQ150以上看了就会疯…一九四五年的一天,克力富兰的孤儿院里出现了一个神秘的女婴,没有人知道她的父母是谁。她孤独地长大,没有任何人与她来往。 直到一九六三年的一天,她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流浪汉,情况才变得好起来。可是好景不长,不幸事件一个接一个的发生。首先,当她发现自己怀上了流浪汉的小孩时,流浪汉却突然失踪了。其次,她在医院生小孩时,医生发现她是双性人,也就是说她同时具有男女性器官。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医院给她做了变性手术,她变成了他。最不幸的是,她刚刚生下的小女孩又被一个神秘的人给绑走了。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从此一蹶不振,最后流落到街头变成了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直到一九七八年的一天,他醉熏熏地走进了一个小酒吧,把他一身不幸的遭遇告诉了一个比他年长的酒吧伙计。酒吧伙计很同情他,主动提出帮他找到那个使‘他’怀孕而又失踪的流浪汉。唯一的条件是他必须参加伙计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他们一起进了‘时间飞车’。飞车回到六三年时,伙计把流浪汉放了出去。流浪汉莫明其妙地爱上了一个孤儿院长大的姑娘,并使她怀了孕。伙计又乘‘时间飞车’前行九个多月,到医院抢走了刚刚出生的小女婴,并用‘时间飞车’把女婴带回到一九四五年,悄悄地把她放在克力富兰的一个孤儿院里。然后再把稀里糊涂的流浪汉向前带到了一九八五年,并且让他加入了他们的‘时间旅行特种部队’。 流浪汉有了正式工作以后,生活走上了正轨。并逐渐地在特种部队里混到了相当不错的地位。有一次,为了完成一个特殊任务,上级派他飞回一九七零年,化装成酒吧伙计去拉一个流浪汉加入他们的特种部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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